2009年8月9日 星期日

娛樂事業之勞資關係變遷訪談報告-以舞廳為例(taipei luxy)



這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也希望大家細心的閱讀一下!!!
因為很少人可以這樣的多方面探討!!
舞廳與dj的結合和發展!!!

這篇文章的作者是 魏柏晟

勞資關係變遷專題研究
娛樂業之勞資關係變遷訪談報告
指導教授:潘世偉教授
研究學生:魏柏晟
高仁華
羅仁傑

壹、前言
約於1988年左右,因為受到歐美文化的影響,當時整個台灣則掀起一股Pub
熱潮-在劍橋字典是這樣定義Pub這個名詞:a building in Britain
where alcoholic drinks can be bought and drunk and where
food is often available,簡譯為一個有吃、可喝酒的地方;Club則是
an organization of people with a common purpose or interest,
who meet regularly and take part in shared activities,即為
有志一同的人們可頻密聚會、參與分享活動的地方-在1989年至1991這三年
期間,光是台北市就曾經擁有高達百餘家的Pub 店。在那時,「夜店」這名
詞還沒有被發明出來,而所有大大小小的酒吧、舞廳、迪斯可或複合式的餐
飲店都被稱做Pub。

1996年一部英國電影「Train Spotting」(中文片名:猜火車),電影中
率先收錄電子舞曲當作電影配樂,電子舞曲夾帶電影在美國造成轟動,台灣
的Disco也因為這部電影的電影配樂在當時紛紛轉為撥放電子舞曲為主,也
讓台灣開始正式接受歐美的Club文化,當年的舞廳只不過40~50坪,裡面擺
幾張桌子椅子,服務人員的素質也很臨時性,慢慢的,開始有了有心人士用
心經營,@Live、 teXound開始營業,開始了較為專業的電子舞廳。而發展
至今,酒吧、舞廳、迪斯可或複合式的餐飲店都被歸納為「夜店」,不過國
外已經將 Ministry of Sound、Cream 、Gatecrasher這類大型舞廳稱
做Superclub,國內目前也沒有翻譯的名字出現,為了與有Live Band表演
的酒吧區分,而我們的訪談對象他們的經營理念也定位在國外所謂的Superclub
,本篇報告我們採用電子舞聽來作我們對這產業的稱呼。

 貳、LUXY的概述
一、公司沿革
LUXY的前身就是大名鼎鼎的2ND FLOOR(二樓,以下簡稱2F),於二○○一
年十二月開幕,Reason表示這家電子舞廳如果有生命的話,那麼2F就是前世,
LUXY就是今世,the LOOP就是她們的靈魂。為什麼會這樣分呢?因為在
二○○三年十月,市議員李慶元質詢中正二分局長李莉娟,指北市「一家名聞
遐邇的搖頭店,距離總統府不遠,營業以來查獲多件毒品案,持有人與販賣
者都移送法辦了,獨獨業者沒事」,繼而以分局長配偶與店方私交甚篤為由,
「質疑」分局長包庇。2F負責人 Alan表示,這件新聞傷害2F形象甚鉅,幾
番思量,才決定「在2F還很好的時候收掉」,於是2F在二○○四年一月收店。
在決定將2F收掉之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同領廣場中的百樂門因為經營不善,
於是the LOOP將百樂門接手,並重新裝潢佈置,以打造奢華舒適的舞廳為理
念,所有的硬體設備在當時堪稱是全台最新及最舒適的,重新裝潢之後以
LUXY之名開始對外營業。在將2F結束之後,the LOOP也名正言順的就
進駐了LUXY。

二、經營策略
LUXY在負責人Alan與the LOOP團隊的合作下,打造出一個充滿電子音
樂與舞蹈的休閒娛樂場所,高度的彈性化以及多元化的管理模式,Alan和
Reason透露他們是採一種非常有機式的分工模式。只要有好的idea,不管
是誰,都可以提出來被採用,另外也主動與客戶交流,聽取意見加以改進與
實施。主動引進與帶起新電子音樂的風潮,不定時的前往各國進行交流,隨
時更換最新的流行樂曲。
與其他電子舞廳不同的是LUXY屬於新時代的舞廳,什麼是新時代呢?就是電
子舞廳的運作有了一套標準作業流程,如果電子舞廳的營運出了問題,新時
代的電子舞廳內部就會開始開會檢討哪個部份需要改進或加強,來作檢討,
不像舊時代的電子舞廳直接把缺失怪在某一個環節上。雖然營利都是舊時代
電子舞廳和新時代電子舞廳所重視的,但是對新時代電子舞廳來說,營利只
是對股東或金主要有所交待的,最重要的是新時代的電子舞廳自覺有責任要
教育消費者如何的聽音樂、如何玩派對,甚至教導消費者怎麼穿著打扮。舊
時代的電子舞廳和新時代電子舞廳的差別在舊時代的電子舞廳的經營者多半
在以前就經營酒店或其他特種行業,所以是黑道在支持或直接是黑道經營,
他們是有經營酒店、理容院等的經驗,但是卻沒有經營電子舞廳的經驗,所
以就把經營酒店、理容院套用到經營電子舞廳上,這些情形目前在台北市已
經較少出現,但是在台北市其他地區還是很普遍,舊時代的電子舞廳有點像
是以前的家庭商店,老闆和其他的管理階層或者甚至沒有管理階層而只有會
計,因為舊時代的電子舞廳規模也不會太大,所以人也不會太多,且經營心
態多半是撈一筆,沒有長期經營的打算;新時代電子舞廳的經營者就由對舞
廳文化比較了解的人來經營,而且都有一套SOP。所以我們發現,舊時代的
電子舞廳,店家和DJ並沒有所謂的勞動契約,店家和DJ的關係有點像是委任
的關係,因為DJ知道如果店家生意不好,就有可能接到不用再來店裡放歌的
通知;以柏晟的個人經驗,有時候一家店剛開幕再找DJ時也是會有類似
interview的過程,店家一邊找合適的DJ也維持自己的生意,而這也可能是
沒有DJ Pay可以拿的,所以這之間的關係像是委任。
新時代的電子舞廳因為經營者不像舊時代的經營者,經營者完全了解電子舞
廳的文化,甚至有知名國外電子舞廳廠牌直接來台灣經營-MoS Taipei
(Ministry of Sound),無論是硬體或是人員的軟體都是以打造超級舞
廳為提。因為新時代的電子舞廳是以永續經營為目的,而規模都很龐大。以
LUXY來說,場地差不多近千坪,員工將進200人,這樣的規模勢必朝現代企
業規模來發展,LUXY和一般企業一樣有部門的分工,有一套公司的標準操作
程序(SOP)。以LUXY 的組織結構來說,the LOOP算是他們的大腦,
LUXY所有的命令或是計畫都需要經過他們,產生出來之後再去說服其他的部
門來執行,正好LUXY的經營者就是the LOOP的主管,所以the LOOP的提案
都能順利的執行。

三、文化與法律
電子舞廳對歐美等國家來說就好像咖啡店對台灣人來說一樣重要,因此在該
些國家中,在經過一天疲憊的工作後,能和同事朋友在Pub、Club裡喝酒聊
天或是跳舞,這都是一種休閒娛樂的方式,只是在台灣,過去受到「爸爸回
家吃晚飯」的口號影響或是新聞對Pub、Club的負面報導,使Pub無法像歐美
國家一般成於一種休閒娛樂的地方。現今台灣雖然已經不在視Pub、Club為
洪水猛獸,但是卻對其設下許多限制與規範。LUXY在過去為2ND FLOOR時,
已經是最配合政府政策的Club,現在轉為LUXY後,仍然有與藥物管制局合作
,主動按月發藥物教育文宣給客人的舞吧,店方若發現顧客的行為怪異,更
會主動報案請警察前來取締藥頭或幫派。目的是要將Pub、Club文化以最正
當合法的形式推廣給台灣民眾,並且讓Pub、Club成為民眾的休閒活動之一。
Alan指出,政府對產業的態度是最重要的,不能說因為有人會來舞廳嗑藥就
一昧的抄舞廳,因為其他看起來正經的地方說不定比電子舞廳還亂,政府如
果不鼓勵某種產業,該產業就無法起來,娛樂業(酒店、Pub、Club)對國
內經濟成長的貢獻說不定不亞於高科技產業,但是政治人物卻認為Pub、
Club是危險的、是罪惡的,而媒體也對這產業大篇幅的報導負面的新聞,使
得社會對Pub、Club產生誤解,這也是我們所要深思的。

參、舞廳的勞動關係
一、DJ的招募與遴選
the LOOP在招募DJ時並不會像一般企業一樣,透過報紙分類廣告或人力仲
介公司來徵才,一般都是透過DJ之間自行交換訊息,偶爾也會主動爭取優秀
的DJ加入,the LOOP也相當歡迎新秀來毛遂自薦,the LOOP在收到他們的
履歷,便會留作記錄,一旦有需要,便會找他們來作公開表演(類似Rehearsal)
,只要是合適的,都可以進入the LOOP。所謂公開表演,Reason說這有點
像是個Rehearsal,店家利用一些客人較少的非熱門時段,讓應徵的DJ實際
上場演出,除了公司其他較資深的DJ做評判外,在場來賓的反應也是列入是
否錄用的參考指標之一,Alan和Reason共同指出,音樂是種靠感覺的東西
,只要感覺對了,就可以成為 the LOOP的一員。那成為the LOOP的DJ還
有哪些條件呢?Alan表示篩選的條件首先必須要有流利的外語能力,因為這
個產業或是說文化是從國外傳過來的,所以DJ們必須要能跟上國外的潮流;
第二則必須是個Team Player,the LOOP成立到現在從來沒有一個成員是
因為受不了組織文化而離開的,所以the LOOP是個很和諧的組織,很像個
Family;第三是沒有經濟壓力,最後是需要不認輸的好強心。the LOOP在
創立指出單純的只是DJ的組合,Reason 說一開始他是以DJ的身分加入the
LOOP,後來the LOOP的成員發現他擁有美工設計、企劃和公關的能力,便
詢問他是否願意除了擔任DJ之外再擔任企劃,Reason也笑說他也從一個單
能工變成了多能工。
在二○○一年2F在試賣時期,2F就有在做DJ的招募,只不過當初的那批人2F
都覺得不適合。Reason也是這個因緣際會加入了2F,Reason表示,2F在試
賣的時候他已經有聽說這家店在招募DJ,只是沒有人幫他牽線,直到有天可
能是2F的人曾經在某個地方看到他的演出,主動打電話希望他能提供 Demo
帶,也希望Reason能到現場表演,在一連串的步驟之後Reason順利的通過
2F的測驗,加入了2F DJ的行列。2F為了希望能給DJ更多的資源,因此成立
了the LOOP,the LOOP的功能在最初就是扮演經紀公司的角色,保證DJ們
最低的演出時數、鐘點費,幫DJ們爭取其他地方表演的機會與待遇,甚至和
其他非the LOOP的DJ一起表演時,the LOOP也是提供這樣的一個服務。
Alan指出例如二○○四年在世貿二館的Winter Love,裡面也有請到屬於較
前輩級的DJ Victor和DJ Jimmy,the LOOP就是扮演著經紀公司的角色替
他們安排。今年(二○○五年)在墾丁的Spring Paradise也是由the LOOP
幫DJ們安排所有表演的事項。

二、DJ的薪資與福利
許多DJ本身都是十分熱愛音樂,又或是覺得這是個很有趣的行業、有著其他
行業所沒有的特點,因此他們並不全是為了賺大錢而從事這份工作,反而有
很多的DJ 為了做出自己的音樂,將所賺的錢都花費在選購黑膠唱片以及器
材上,他們的生活其實並不富裕。儘管如此LUXY在2ND FLOOR時代仍然提
供高過於其他Pub兩倍以上的薪資,除此之外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工作環境
,因為當時舞廳的環境很糟糕,舞廳裡不只是三教九流、龍蛇雜處,而且當
時的工作環境是很不尊重專業。除了薪資高過同業,公司也有提供一套屬於
DJ個人的器材在家練習,也會不定時選購新的音樂唱片,並且提供一筆費
用給DJ來選購自己所需的黑膠唱片(雖然有提供費用,但是DJ仍是自掏腰
包)。在表演的形式或內容上,公司主管或老闆,是完全尊重DJ的專業,
完全不會讓 DJ受限,DJ的演出可以自由發揮。在2F之前,業者會希望DJ的
演出內容是客人喜歡的。不過2F反而是希望DJ可以利用自己的表演內容教育
大眾。在一開始,2F生意是非常差的,因為消費者不能接受,舞廳的設定和
消費者的口味之間的隔閡太大。一般大眾在這之間的適應是非常差的。那個
時候,公司會有一點反對聲浪,會覺得是否應該要隨波逐流?不過那並不影
響the LOOP的理想。在以前的業者會是趨向譁眾取寵,LUXY剛好是在譁眾
取寵與曲高和寡之間做一個很好、最能被大家接受的平衡。DJ當然也瞭解不
能太曲高和寡,雖然要有專業上的認知,在取材上不能都是自己喜歡的東西
,而沒有大眾所喜歡的,這樣就沒辦法把音樂大眾化當做一個目標。
至於DJ薪資的結構,Alan與Reason共同指出,並沒有所謂的薪資結構,因
為這個產業裡會有不成文的行規,DJ Pay就是行規之一。對於LUXY而言,
Reason表示LUXY對DJ Pay原本就是高於行情的兩倍到三倍,公司會視營利
狀況再調漲,加上the LOOP還有接很多的案子使得他們出去表演根本不用
DJ自掏腰包,所以他很滿意目前的薪資。Alan指出DJ 調薪的情況會出現在
有舞廳要新開幕要招募DJ時,舞廳就會開出比行情高的Pay來吸引DJ,這也
會造成同行檢視自己的pay是否需要跟著調漲,Alan表示這也是一種滿好的
現象,至少可以拉高DJ Pay的行情。

三、對DJ加入或組織工會之看法
LUXY的負責人Alan認為在Pub這種產業裡,工會是沒有存在的必要,首先,
工會並不能保障會員一定能找到工作;再來,公司能夠給予員工的薪資與福
利是工會所不能給予的;公司會將DJ視為公司重要的投資與財富,給予DJ的
資源是竭盡所能的,因此工會便沒有存在的必要。但是Alan認為未來可能會
有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的產生,就像設計師一樣,他認為DJ在台
上表演,就像設計師在設計一項商品,或是音樂家在創作音樂,他不認為DJ
是一般的勞動者,也覺得DJ應該也不會認為自己會是個勞動者,所以他覺得
產生professional association的可能性要比單純的trade union高出
很多。
Reason則是認為,工會的存在是因為勞工覺得雇主沒辦法給予他們想要的權
益而產生出的一個機制。在新時代的電子舞廳裡,DJ多半不會想到工會,且
這個行業還是個新興行業,從業人員還不夠多,所以比較不會想到要有工會,
應該要等到這個行業比較成熟,人員比較多的時候才比較會想到要組織工會,
而且有了工會也不見得能保證DJ就有電子舞廳請他去放歌。Reason也表示中
南部的DJ他們有一個類似半工會的同好會,因為中南部的DJ還處於舊時代的
狀態,中南部的DJ看到了台北新時代的發展,使他們意識到要保障自己的權
益,便開始組織一些同好會。同好會除了DJ的交流之外還有工作機會訊息的
流通,也類似經紀公司幫忙處理DJ演出的一些事務,所以功能上就有點類似
工會的性質。在台北市尚未聽到DJ有組工會或同好會的消息,可能因為台北
的環境比較優渥、資訊比較發達,而且台北比較不排拒外來的資訊。而且電
子舞廳這產業沒有一般產業中常有的競業禁止,Alan是說大家都是希望自己
的DJ越來越強,也希望自己的DJ能發展的越來越好,所以不會去特別限制
DJ的發展,如果有DJ要離開the LOOP到同業對手發展,他也會給予無限的
祝福。
本組討論之後認為,電子舞廳營業時間對DJ們跟舞廳之間的關係也有影響,
電子舞廳因為不是每天都營業,而是一個星期中只有三天到四天來營業,而
且DJ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每個人表演的時段都是兩個小時最多三個小時,
加上台灣的DJ多數以放歌為主,不像國外的DJ還有唱片公司請他們出專輯,
甚至有DJ是唱片公司的老闆,或是在電子音樂的電台主持節目或是擔任唱片
的製作人,所以國外的DJ跟國內的DJ比較起來她們比較像是全職的音樂工作
者,台灣的DJ以兼職來當DJ的居多,以the LOOP的DJ為例,DJ在平常的工
作日是擔任the LOOP中的企劃、公關、美工設計為主,星期三、五、六的
晚上才會變成DJ;其他電子舞廳的DJ也是類似的情形,有的是在某唱片公司
擔任美工設計或是企劃、有的可能在銷售DJ器材、有的是開設唱片行或是在
唱片行工作、有的人擔任貿易公司的業務代表、有的是開設音樂工作室、甚
至有的人是研究所或大學學生。因為DJ的工作他們都覺得是興趣並非是收入
來源,而且她們是以兼職的身分來擔任這份工作,所以也較少對舞廳給予她
們的勞動條件產生爭議。
綜合以上調查研究,簡單歸納成下表:

項目 內容
招募遴選 約可分為內外部推薦、主動應徵兩種方式,再經由表演與面試決定
是否錄用。
資格條件 需具備雙語言能力、會使用電腦網路、要能閱讀英文雜誌及不能有
經濟上的困難。
工作時間 DJ表演時間為星期三、五、六晚上。
薪資 依行規,採時薪制。
勞動福利 提供DJ專屬器材在家練習,不定期選購音樂唱片,並提供DJ一
筆費用選購所需的黑膠唱片。
工會 目前尚無工會組織,僅有中南部有類似工會之同好會之組織。


肆、建議
DJ的工作形態與一般受勞基法保障之勞工有所不同,他們的工作時間、休假
等等都比一般勞工來的彈性,雖然其工作條件(薪水較多、工時較短)優於
法令規定,但是卻未必能夠有效保障DJ的權益,因此本組僅針對此行業提供
概要的建議。
一、建議簽訂「經紀約」。電子舞廳能與DJ簽訂表演的經紀約,保障DJ演出
的時數和DJ Pay,甚至是領DJ Pay的方式,是按件?按日?按周?按月?
二、建議電子舞廳協助DJ培養其他的職業技能。以the LOOP來說,一方面
雇用DJ在平常上班日做企劃、設計、媒體公關,到了電子舞廳的營業時間這
些勞動者回到他們的專業裡。Alan也發現台灣的DJ以放歌為主,有些台灣DJ
的sense已經和國外所謂的百大DJ不相上下,所以他開始在籌備一間錄音室,
讓有興趣成為製作人的員工或是對這行業有興趣的人都可以來使用,也算是
台灣的電子音樂環境盡一份心力。

伍、結論
2003年有部電影「8 Miles」(中文片名:八哩路),描寫美國饒舌歌手阿
姆如何成為膾炙人口的奮鬥歷程,阿姆平日在底特律一家金屬鑄造廠裡面工
作,利用工作空閒時間寫歌、寫歌詞,到了週末的時候到饒舌歌手聚集的地
方去比賽,藉比賽的時候滿足自己成為饒舌歌手的慾望。在經過一連串的波
折之後,阿姆終於在一個晚上的表演中順利打敗3個小有名氣的饒舌歌手,使
得底特律的饒舌音樂開始注意到阿姆。電影中有一句對白很有意思,當阿姆
步出比賽的會所時他的朋友問他要去哪,阿姆回答說我要回去工作,朋友說
你現在已經成為底特律成名了,接下來只要等唱片公司製作人來簽你就好啦
,幹麻還要回去工作?阿姆說這就是我的生活。
本組認為,電子舞曲DJ也是如此,白天是一般的上班族,到了特定的時間變
成偶像明星。雖然這份的工作工時短、工作酬勞高、成就感高,但是誰有想
過他們和電子舞廳之間的勞動關係,5年前的電子舞廳,門口的領台、保全、
服務人員、經營者都不是很專業的在經營;5年後的今天,我們可以在MoS
Taipei、LUXY看到了門口的領台、保全、服務人員穿著有企業識別標誌的
服裝、POLO衫,完全就是以在經營娛樂事業為出發在經營,DJ放歌的角色雖
然沒有改變,但是他們從和店家間的勞資關係由類似委任變成現在有點像是
雇用的經紀約,MoS Taipei 的DJ更是英國倫敦總店派到台北分店駐場。比
起之前顛沛流離的日子,這5年的電子舞廳的變化有了明顯的好轉,我們相信
在專業電子舞曲廠牌或是經營者的經營之下,DJ一定會有更多人投入也會出
現更成熟的勞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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